广 东 理 工 学 院 科 技 处
广东理工(科)〔2023〕11号
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科技成果登记的重要性
1.为了增强科技投入效果的透明度,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
2.科技成果登记是申请科研与教研工作量的必备条件,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范围的成果未提前交科技处备案,不予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排名靠前的完成人办理备案手续。
二、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1.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要求:登记专利权人、著作权人为广东理工学院的授权证书
2.著作类:学术专著、译著、编著、教材
要求:登记我校教职工为第一著者、第一主编、参编、参著的成果
三、成果登记要求和平台
(一)成果登记要求
1.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上传授权证书
证书命名格式为:授权公告日+第一发明人姓名+成果名称+专利类型
2.著作类:需上传高清扫描版PDF一份:封面、版权页(带书号、版次的一页)、扉页(带书名、出版者名、作者名的单张页)、前言、目录。
著作类PDF 电子版文件命名为:书籍名+出版年月,例:标志设计+2019年 1月。
(二)成果登记平台
1. 专利:https://f.kdocs.cn/g/KP0QHX0r/
2.
著作类:https://f.kdocs.cn/g/GEm8gQDo/
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