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组
自然科学组
三、项目管理办法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的研究方向和计划。项目研究过程中,确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延期等变更的,必须在应结项前3个月报项目立项单位审批,不允许结项时变更项目信息。
四、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为通讯验收。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结项材料,对项目进行验收。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五、结项要求
(一)最终成果要求
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项目来源和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可。不得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成果放入结题报告;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报告。
人文社科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有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自然科学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有专著、论文、科技报告、专利、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等。创新团队项目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主要考核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科研项目承担、成果产出及获奖、团队成员成长及人才培养、团队文化建设及管理运行情况、团队服务地方社会发展实际贡献等。创新团队项目必须填写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
(二)材料要求
立项申请书(PDF,命名:项目编号—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姓名—立项申请书)和结题报告书(PDF)放在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成果”。
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结题报告书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将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自然科学/人文社科—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例如:2018KTSCX273—自然科学—孙明—结题报告书:
(1)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或广东理工学院“校级科技项目”结项审批书
(2)最终成果简介
(3)研究报告/科技报告/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
(4)科研成果目录及佐证材料
(5)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需已由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1.以专著结项的:提交最终成果电子稿或正式出版的书籍。一般10万字左右。材料清单:(1)+(2)+(4),已出版的书籍提交纸质版书籍1本。
2.以论文、专利结项的:省级项目和校级创新团队项目应完成高质量论文或专利2篇以上(含);论文、专利须构成系列,覆盖该课题研究的全部内容,并且是课题重点问题研究的成果。校级项目重点培育项目应完成高质量论文或专利1篇以上(含),校级项目一般项目应完成高质量论文、专利1篇以上(含)或2篇普通论文。材料清单:(1)+(2)+(4)
3.以研究报告、科技报告、创新团队总结报告结项的:提交2万字以上的报告;建议报告后附正式发表论文等成果予以支撑。材料清单:(1)+(2)+(3)或(1)+(2)+(3)+(4)。
其他类别项目请按照立项单位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六、结项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对暂缓通过的项目,科技处依据专家意见向项目组反馈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对于不通过的项目,直接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
七、材料上交和审核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八、个人自查、院系(部门)形式审查条目
1.是否将所有材料按要求整理汇总
2.项目信息请和本文件的项目汇总表保持一致。
3.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缺少材料情况。
4.是否按要求命名文件
个人自查信息无误后将材料上交至院系(部门)负责人处,负责人形式审查后,分自然科学、人文社科两个文件夹存放相应材料,审核汇总后将文件夹命名为自然科学/人文社科+XXX(院系、单位)结项材料,统一将文件打包发送至kjc13720@126.com。
附件:
1.广东理工学院“校级科技项目”结项审批书
2.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
3.项目结题报告书模板
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