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理 工 学 院 科 技 处
广东理工(科)〔2024〕3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
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肇科〔2024〕24号)及《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组织开展本次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首先需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注册账号,然后选择对应的专题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保存但不要提交),最后导出带水印的PDF版申报书。
(二)部门单位初评
个人提交项目申报书(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的PDF版)至本部门单位进行初评。
(三)科技处形式审查
部门单位初评后提交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四)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
科技处提交至评审专家组评审并查新。
(五)学校公示
依据评审及查新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六)个人在线提交材料
学校公示结束后获推荐者个人自行登录系统提交各项申报材料。
(七)学校确认推荐
科技处登录系统进行入库确认操作。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专题分为农业、工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社会发展共6个专题。
三、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限项申报,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推荐数量不得超过5项(含),每个党政部门推荐数量不得超过1项(含)。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研究内容原则上应达到市内首创及以上水平;
3.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实验场所和基础条件;
4.应有明确的指标,完成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包含: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等至少1项成果;
5.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6.其他要求见附件1及附件2。
四、项目经费
本次经学校推荐肇庆市科技局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均由学校自筹。自筹经费仅允许用于成果类(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等)经费报销。
五、其它要求
(一)网上填报要求
经学校最终推荐的项目申报负责人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自行在申报系统上传申报书。
(二)电子版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可行性报告(见附件4)
4.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专家评审后提供)
5.其他证明资料
(三)纸质版材料
申报书PDF版1份(A4双面打印)
(四)提交材料时间和接收人
请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院系(部门)+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打包发送至邮箱kjc13720@126.com,联系人:许昊。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书不随本通知下发,请拟申报者自行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填写完成之后导出。
具体流程:申报人注册并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保存并预览PDF→导出PDF文件
(二)科技处将借助企业微信群进行项目相关信息公布,请申请者及时扫码进群。
附件:
1. 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肇科〔2024〕24号)
3. 诚信承诺书
4. 可行性报告模板
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