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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理工()202439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

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肇科〔2024〕24号及《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组织开展本次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拟申报项目负责人首先需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注册账号,然后选择对应的专题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保存但不要提交),最后导出带水印的PDF版申报书。

)部门单位初评

个人提交项目申报书(系统导出的带水印的PDF版)至本部门单位进行初评。

科技处形式审查

部门单位初评后提交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

科技处提交至评审专家组评审并查新

学校公示

依据评审及查新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个人在线提交材料

学校公示结束后获推荐者个人自行登录系统提交各项申报材料

学校确认推荐

科技处登录系统进行入库确认操作

二、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专题分为农业、工业、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社会发展共6个专题。

三、申报要求

(一)数量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限项申报,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推荐数量不得超过5项(含),每个党政部门推荐数量不得超过1项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研究内容原则上应达到市内首创及以上水平

3.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实验场所和基础条件;

4.应有明确的指标,完成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包含: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等至少1项成果;

5.应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和可行性报告

6.其他要求见附件1及附件2。

四、项目经费

本次经学校推荐肇庆市科技局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均由学校自筹。自筹经费仅允许用于成果类(高水平论文、发明专利等)经费报销。

五、其它要求

(一)网上填报要求

经学校最终推荐的项目申报负责人需在20241231日前自行在申报系统上传申报书

(二)电子版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可行性报告(见附件4)

4.科技查新报告(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专家评审后提供

5.其他证明资料

(三)纸质版材料

申报书PDF版1份(A4双面打印)

(四)提交材料时间和接收人

请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12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XX院系(部门)+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打包发送至邮箱kjc13720@126.com,联系人:许昊。

七、特别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书不随本通知下发,请拟申报者自行登陆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login/zq填写完成之后导出

具体流程申报人注册并登录系统→“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选择“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填写检查通过后)→保存并预览PDF→导出PDF文件

(二)科技处将借助企业微信群进行项目相关信息公布,请申请者及时扫码进群。

 

 

 



附件:

1. 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肇庆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肇科〔2024〕24号)

3. 诚信承诺书

4. 可行性报告模板

 

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