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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理工()202335


关于组2023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要求公布如下:

一、结项时间

重点项目:原则上立项当年731日。如有延期,由项目负责人和市社科联沟通,但一般为当年。

地方历史文化、学科共建(原自筹项目)等其他类别项 目:原则上立项当年1031日。如有延期,结项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项目最晚结项时间为立项后第二年1031结项成果为专著的项目最晚结项时间为立项后第三年1031日。若不能在上述时间结项,将暂停2年对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

科技处于每年10月份统一组织收集结项材料,如果项目负责人需上半年结项,请于415日前自行按此文件要求上交结项材料至科技处。

二、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的研究方向和计划。项目研究过程中,确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名称等变更的,必须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如果有变动信息,请在结项鉴定审批后附上已经在社科联备案盖章的

《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电子版汇总表请使用微信或QQ账号登陆腾讯在线文档核实和填写相关信息:【腾讯文档】2023年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结项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T0paRnNjUkpxVXRy?tab=BB08J2

三、成果管理

申请结项的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专著,一般要求8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全文8000

字以上。

四、结项材料清单

(一)纸质版

1.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附件

1

2.成果简介及结项成果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1,共提交3份。

注:以上材料双面打印结项审批书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个人自行填写完成,日期统一填写20231023

(二)电子版

1.结项审批书(命名为“序号+姓名+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

2.成果简介、成果佐证材料(命名为“序号+姓名+成果简介;序号+姓名+成果佐证”)

上述材料打包文件夹命名为序号+姓名+市社科项目结项。

注:4月交结项材料的负责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电 子版结项汇总表,表头与2023年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结项汇总表保持一致。

五、上交地点、时间

纸质版、电子版院系、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23日前交至科技处,为提高工作效率,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地点:高要校区综合楼(原科技楼)1010

邮箱:电子版发送至kjc13720@126.com

接收人:刘霞

 

附件 1: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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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