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理 工 学 院 科 技 处
广东理工(科)〔2023〕35号
关于组织2023年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要求公布如下:
一、结项时间
重点项目:原则上立项当年7月31日。如有延期,由项目负责人和市社科联沟通,但一般为当年。
地方历史文化、学科共建(原自筹项目)等其他类别项 目:原则上立项当年10月31日。如有延期,结项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项目最晚结项时间为立项后第二年10月31日;结项成果为专著的项目最晚结项时间为立项后第三年10月31日。若不能在上述时间结项,将暂停2年对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
科技处于每年10月份统一组织收集结项材料,如果项目负责人需上半年结项,请于4月15日前自行按此文件要求上交结项材料至科技处。
二、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的研究方向和计划。项目研究过程中,确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名称等变更的,必须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如果有变动信息,请在结项鉴定审批书后附上已经在社科联备案盖章的
《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电子版汇总表请使用微信或QQ账号登陆腾讯在线文档核实和填写相关信息:【腾讯文档】2023年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结项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T0paRnNjUkpxVXRy?tab=BB08J2
三、成果管理
申请结项的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系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专著,一般要求8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一般要求全文8000
字以上。
四、结项材料清单
(一)纸质版
1.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1份(附件
1)
2.成果简介及结项成果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成1份,共提交3份。
注:以上材料双面打印,结项审批书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个人自行填写完成,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10月23日。
(二)电子版
1.结项审批书(命名为“序号+姓名+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2.成果简介、成果佐证材料(命名为“序号+姓名+成果简介;序号+姓名+成果佐证”)
上述材料打包文件夹命名为序号+姓名+市社科项目结项。
注:4月交结项材料的负责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电 子版结项汇总表,表头与《2023年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结项汇总表》保持一致。
五、上交地点、时间
纸质版、电子版由院系、部门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0月23日前交至科技处,为提高工作效率,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地点:高要校区综合楼(原科技楼)1010室
邮箱:电子版发送至kjc13720@126.com。
接收人:刘霞
附件 1: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