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校科研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和“校级科技项目”2021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本次“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和“校级科技项目”的验收范围包括:
(1)2017年、2018年由广东省教育厅立项,已到验收期未结项的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
(2)2018年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已到验收期未结项的“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
(3)2017年、2018年由广东理工学院立项,已到验收期未结项的“广东理工学院科技项目”。
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3):一式五份,双面打印。
(2)广东理工学院“校级科技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2):一式五份,双面打印。
(3)研究报告:一式五份,双面打印,且装订成册。
(4)XXX(院系、部门)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2.电子版材料
(1)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3)
(2)广东理工学院“校级科技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2)
(3)研究报告
(4)立项申请书
(5)XXX(院系、部门)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4,个人项目填写仍使用本表)
三、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为会议验收或通讯验收。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结项材料,对项目进行验收。无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对于延期一次之后仍无故不结项的项目,作撤项处理,收回经费,且项目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报校级科技项目和广东省教育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
四、时间安排及验收材料收集
1.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版结项材料装订成册上交到各院系、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处,由其审核并汇总本部门的结项材料,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于5月17日前统一交至科技楼1106科技处办公室。为提高工作效率,不接受个人报送资料。
2.电子版结项材料请项目负责人放在同一文件夹,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来源-结项材料”,例如:张三-GKJZD2018001-2018年广东理工学院科技项目-结项材料,由其发送至各院系、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处,负责人审核汇总后将文件夹命名为XXX(院系、单位)项目结项材料,统一将文件打包发送至253956049@qq.com。
五、结项验收结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对暂缓通过的项目,科技处依据专家意见向项目组反馈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再次申请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
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对于不通过的项目,直接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
科技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