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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理 工 学 院 科 技 处

广东理工科〔2022〕16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1)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组织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组织方式

为了提高推荐项目获批率,综合往年项目申报情况,拟采用如下申报流程及组织方式:个人提交纸质申报书——科技处形式审查—— 专家评审——推荐项目公示——据评审意见修改相关材料——被推荐者在系统上传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单位系统审核——上报推荐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

“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针对性研究。

(三)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 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我校可申报不超过 9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 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 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 不得申请新课题。

注意: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组成员时询问对方,以避免同一成员参与三个及三个以上项目,不符合上述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查。

4. 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 1-2 年内完成,专著须在 2-3 年内完成。

5. 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资助经费

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若获立项,学校拟安排支持经费约为 1 万元/项。

五、立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立项方式

本年度课题以学校为单位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即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公文为准来确定立项名单。

(二)网上填报要求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网上申报系统于 5

月 18 日开放,开放时间为 5 月 18 日——6 月 12 日。

注意:只有评审通过的被推荐项目负责人才可以注册账号在系统 上传申请书,推荐上报公文发布后,请等待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广东省 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书:

纸质版一式 5 份(双面打印)。

2.2021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X 院系、部门)(附件 2):纸质版 1 份、电子版。

(四)提交材料时间和接收人

1. 请各院系、各部门负责人于 5 月 24 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科技楼 1106 室,电子版汇总表(院系发送至 kjc13720@126.com

2. 材料接收人:曹鼎鼎

(五)特别注意事项

1. 本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下载。不需要登陆账号密码,在首页“工作指南——项目申报”处可下载。目前,申报书还在调试中,故可采用往年申请书先进行项目内容构思。

2. 往年项目论证主要内容

(1) 研究意义(研究背景、应用价值、学术价值)

(2) 本项目的研究现状

(3) 本项目的总体框架和基本内容,拟达到的目标(阶段性目标及总体目标)

(4) 拟突破的重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主要创新之处

(5) 本项目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研究计划

(6) 负责人前期研究基础。包括: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及目前

从事的主要工作;近三年来完成哪些重要研究课题,已发表哪些相关成果,相关成果的评价情况(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已收集哪些相关资料;完成本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资料设备等科研条件。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 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X 院系、部门)


广东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2年5月9日